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设期自2024年至2025年。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需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公辅工程优化提升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4、项目用地面积:项目建设地址在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原厂区内)。
5、项目建设内容:
对厂区环保设施、储存设施、循环水设施、冷冻水设施、脱盐水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公辅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对全厂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对厂区整体布局进行调整、优化。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能耗,增加生产效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减少三废排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聚醚多元醇领域的领先地位。
6、项目投资预算:约15,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投资额 | 占比 |
1 | 设备购置费 | 11,442.62 | 76.28% |
2 | 建筑工程费 | 448.00 | 2.99% |
3 | 安装工程费 | 1,222.00 | 8.15%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76.30 | 5.18% |
5 | 基本预备费 | 694.26 | 4.63% |
6 | 涨价预备费 | 416.82 | 2.78% |
合计 | 15,000.00 | 100.00% |
8、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从2024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5年12月竣工。
9、项目资金来源: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需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10、项目投产后营业数据预测:
拟建项目配套设施的优化提升,不涉及成本支出及营业收入,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分析。
三、项目实施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对厂区环保设施、储存设施、循环水设施、冷冻水设施、脱盐水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公辅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对全厂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对厂区整体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公司将在不影响现有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实施该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和存储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能耗,增加生产效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减少三废排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聚醚多元醇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项目风险提示
1、本项目开工建设前,还需依法办理规划、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相关手续,存在未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通过审批但耗时较长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工程进度与管理、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建设资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投资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各个建设阶段的不同情况,协调安排和监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以防范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