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0007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

原标题:*ST凯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

*ST凯撒(0007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凯撒
股票代码:0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马逸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号写字间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上市公司、凯撒旅业、 *ST凯撒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 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柏鸣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马逸雯
控股股东、凯撒世嘉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 凯撒世嘉、新余玖兴、新余柏鸣、马逸雯
新余玖兴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柏鸣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谷信托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凯撒世嘉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办公楼2座七层753 号写字间
法定代表人 付玲
注册资本 13084.17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770367XB
经营范围 旅游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外);营销策 划;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凯撒世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0%股份,陈小兵先生 持有12.6917%股份,社会公众持有7.3083%股份。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地区的居 留权
付玲 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中国 中国
任军 经理、董事 中国 中国
金涛 董事 中国 中国
熊涛 董事 中国 中国
陈杰 董事 中国 中国
李斯雯 监事 中国 中国
姚路 监事 中国 中国
田宁 监事 中国 中国
(二)新余玖兴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709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25395512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凯撒世嘉持有2.7273%份额;陈小兵先生持有35.4545%份额; 其他24名自然人持有61.8182%份额。
(三)新余柏鸣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412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2514282K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2188%份额;其他 39 名 自然人持有75.7812%份额。
(四)马逸雯,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69*******,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曾任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撒世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新余玖兴、新余柏鸣为有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余玖兴、新余柏鸣为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同受实际控制人陈小兵先生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余玖兴、新余柏鸣、马逸雯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ST凯撒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凯撒世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情形,未来不排除债权人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12月8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凯撒旅业重整计划,并终止破产程序。凯撒旅业总股本803,000,258股,扣除拟注销的库存股1,105,800股后,以801,894,45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801,894,458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转增完成后凯撒旅业总股本1,604,894,716股(含回购账户股份)。

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83%。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 73,594,588 9.16% 73,594,588 4.59%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2,016,900 0.25% 2,016,900 0.13%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1,640,000 0.20% 1,640,000 0.10%
马逸雯 237,400 0.03% 237,400 0.01%
合计 77,488,888 9.65% 77,488,888 4.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凯撒旅业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凯撒世嘉持有上市公司73,594,588股,其中36,003,748股被质押,66,414,088股被冻结,190,684,624股被轮候冻结,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凯撒世嘉持有凯撒旅业的59,193,871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 12 月 19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其中,55,310,123 股股票已流拍;3,883,748股股票已被拍卖,后续涉及交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股权过户时间尚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24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均价 (元/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凯撒世嘉 集合竞价 2023年6月1日 106,800 3.35 0.01%
    2023年6月2日 99,400 3.36 0.01%
    2023年6月5日 92,600 3.42 0.01%
    2023年6月6日 86,400 3.54 0.01%
    2023年6月7日 80,700 3.42 0.01%
    2023年6月8日 75,400 3.60 0.01%
    2023年6月9日 70,500 3.58 0.01%
    2023年6月12日 66,000 3.46 0.01%
    2023年6月13日 61,900 3.34 0.01%
    2023年6月14日 100,200 3.37 0.01%
    2023年6月15日 130,000 3.39 0.02%
    2023年6月16日 121,200 3.37 0.02%
    2023年6月19日 113,100 3.33 0.01%
    2023年6月20日 105,700 3.33 0.01%
    2023年6月21日 98,900 3.22 0.01%
    2023年6月26日 92,700 3.36 0.01%
    2023年6月27日 87,000 3.53 0.01%
    2023年6月28日 81,700 3.71 0.01%
    2023年7月20日 174,700 4.50 0.02%
    2023年7月21日 162,600 4.39 0.02%
    2023年7月24日 151,600 4.30 0.02%
    2023年7月25日 141,700 4.30 0.02%
    2023年7月26日 132,600 4.29 0.02%
    2023年7月27日 124,300 4.13 0.02%
    2023年7月28日 116,700 4.13 0.01%
    2023年7月31日 109,700 4.34 0.01%
    2023年8月1日 103,300 4.31 0.01%
    2023年8月2日 97,400 4.40 0.01%
    2023年8月3日 55,900 4.35 0.01%
新余柏鸣 集中竞价 2023年6月28日 103,900 3.71 0.01%
    2023年7月20日 102,500 4.50 0.01%
合计 3,247,100 - 0.3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付玲

2023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逸雯

2023年12月2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海南省三亚市
股票简称 *ST凯撒 股票代码 000796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新余玖兴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柏鸣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马逸雯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号写字间、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 区仰天岗太阳城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 致行动人关系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7,488,888 持股比例: 9.65% 其中,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3,594,588股股份(金谷信托 9300万股执行后,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16%)、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1,64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0%)、新余柏鸣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016,9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5%)、马 逸雯女士持有237,4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3%)。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 4.82% 本次权益变动后,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3,594,588股股份 (金谷信托 9300 万股执行后,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59%)、新余玖兴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64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0%)、新 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016,9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0.13%)、马逸雯女士持有237,4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1%)。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时间:法院裁定股份过户后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 否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 的时机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24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9%。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法院裁定后实施。
是否已得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玲
2023年12月2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2月2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小兵

2023年12月22日











(此页无正文,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逸雯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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