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罚款174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13日消息,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被泸州市应急管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74,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5日至6日,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系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问题。如:机巷掘进工作面差一组辅助隔爆水棚,工作面内的支架架间隙超过规定范围并存在漏液等问题。此外,公司尚存在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问题,以及与地形地质图不一致的情况,同时还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等。

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等多项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74,000元的处罚。

四川叙永一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罚款174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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