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连城G3 : 关于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原标题:23连城G3 : 关于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85932.SH 债券简称:22连城 G1 债券代码:137620.SH 债券简称:22连城 G4 债券代码:115685.SH 债券简称:23连城 G1 债券代码:115787.SH 债券简称:23连城 G3 关于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副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7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2023年 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1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2021年1月26日,连云港市国资委审议通过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市城建控股集团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连国资产【2021】6号)。

2021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920号”文,同意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

发行人于2022年6月24日发行“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规模8亿元,债券简称“22连城G1”,债券代码“185932.SH”。

发行人于2022年8月8日发行“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发行规模6亿元,债券简称“22连城G4”,债券代码“137620.SH”。

发行人于2023年7月27日发行“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简称“23连城G1”,债券代码“115685.SH”。

发行人于2023年8月14日发行“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规模6亿元,债券简称“23连城G3”,债券代码“115787.SH”。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2连城 G1
1、债券名称: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8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42%。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二)22连城 G4
1、债券名称: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6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73%。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1、债券名称: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70%。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四)23连城 G3
1、债券名称: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为6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55%。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三、临时公告情况
2023年 12月 11日,发行人披露了《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万宝平,男,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连云区政府区长助理、区财政局局长;连云区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连云区政府副区长;连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连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连政发〔2023〕73号文件,万宝平不再担任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连政发〔2023〕103号文件,由张永波担任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张永波,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男,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赣榆县团委书记,赣榆县拓汪镇党委书记,赣榆县政府副县长、拓汪镇党委书记、拓汪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赣榆县委常委任副县长,赣榆区委常委、副区长及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筹建工作小组副组长,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总经理、副董事长变更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工商信息正在变更。本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变动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预计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投资者提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将持续督导发行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项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做好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投资判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文龙、扶湛
联系电话:021-3803261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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