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原标题:广哈通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哈通信(30071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通信息”)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认真对比《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23年 5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相关评估结果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情形;
4、本次交易拟购买暨通信息 60%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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