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2特房0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特房”、“特房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3181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6.1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1特房 03”)和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1特房 0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652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简称“21特房 05”)、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特房 01”)、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22特房 02”)、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22特房 03”)。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陈卫文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厦轨道〔2023〕150号),王文格同志不再兼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陈卫文同志不再兼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 10次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10-3号),张建军、曾锦红同志不再兼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发行人于 2023年 8月 14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陈卫文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厦轨道〔2023〕150号),陈卫文同志兼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阮悦欣同志兼任公司总经理。
发行人于 2023年 8月 15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 10次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10-3号),卢荣度、方耀民、王澍陶同志兼任公司董事,调整后公司董事会由陈卫文、阮悦欣、卢荣度、方耀民、王澍陶组成。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卫文,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国籍,本科,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7年 1月至 2018年 1月任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 1月至 2022年 2月任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 2月至 2022年 7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 7月至 2023年 1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 1月至 2023年 7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年 7月起任现职。
阮悦欣,女,1970年出生,汉族,中国籍,本科,高级经济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1992年 7月至 2006年 5月历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部(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 5月至 2022年 3月历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济师、副总经理(2006年 8月至 2013年 1月期间兼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2022年 3月至 2022年 12月历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2年 12月至 2023年 7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7月起任现职。
卢荣度,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籍,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 7月至 2000年 10月任厦门市污水处理厂科员、工段工段长、生产技术科科长;2000年 10月至 2003年 8月任厦门市集美污水处理厂副厂长、石渭头污水处理厂副厂长;2003年 8月至 2004年 3月任厦门杏林污水处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2004年 3月至 2006年 5月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厦门百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厦门特房新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特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 2021年 11月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 11月至 2023年 6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 6月起任现职。
方耀民,男,1964年出生,汉族,中国籍,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 6月至 2009年 8月任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 8月至 2010年 12月任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0年 12月至 2014年 8月任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2014年 8月至 2022年 12月任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 12月至 2023年 7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4年 10月至 2021年 11月任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7月至 2023年 2月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6月起任现职。
王澍陶,女,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籍,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 1月至 2014年 11月历任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 11月至 2017年 6月任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董事长;2017年 6月至 2020年 11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董事长;2020年 11月至 2023年 7月任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 6月起任现职。
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严重失信行为。
(四)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已经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正式通知,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三、影响分析
2023年初发行人董事共计 5位,本次变动 3位董事,今年以来累计变动 5位董事,占年初董事人数的 100%,变动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且本次涉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上述属于发行人正常的人事变动,本次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变动后,发行人的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运营组织架构及制度安排,本次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变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于 2023年 2月 7日就之前两位董事的变动披露了公告。
四、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 21特房 03、21特房 04、21特房 05、22特房 01、22特房 02及 22特房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上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情况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 21特房 03、21特房 04、21特房 05、22特房 01、22特房 02及 22特房 03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芳、邓小强、陈东辉、吴建、施纯利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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