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电力”)(含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以下简称“前锋爱众电力”))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1500万元,其中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下达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92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23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 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水电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0万元,与关联人爱众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为2474.51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广安爱众电力(含前锋爱众电力)及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1500万元,其中水电集团下拨资金92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23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张久龙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7200.01万元,与关联人水电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7200.01万元,与关联人爱众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20909.8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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