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18日消息,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长治市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6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潞城区西华路186号附近的潞城区颐龙湾小区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即调查。
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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