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被罚款11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8日消息,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因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罚款11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陈豹)于2024年2月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西湾东三街2号首层自编北1号铺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经责令改正后于2024年02月28日复查仍然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经过进行详述。

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被罚款1100元

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构成了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违规行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对广州市荔湾区湛康记烧腊店进行了罚款11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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