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投资者诉和佳医疗(现和佳3,30027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传来好消息,法院判决投资者终审胜诉。此前珠海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和佳医疗需向投资者赔付相应损失。但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在经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和佳医疗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此前,部分和佳医疗证券虚假陈述案被选为示范案件,此次终审投资者胜诉判决具有重大意义。这意味着,待判决生效后,后续的同类其它诉讼有望按照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快速处理,从而加快投资者索赔进度。
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尚未到期,和佳医疗虽已退市,但不影响适格投资者索赔事宜。凡于2020年1月3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和佳医疗股票,并在2022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和佳医疗在2024年1月初发布的一则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中披露,自半年报披露日(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共30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为11544.35万元。其中新增一起涉诉金额1921.86万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该案件处于待判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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