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被证监会立案后,隆基绿能(60101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李春安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的事项有了新进展。2024年1月29日晚间隆基绿能公告,李春安于当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在光伏市场“寒冬”下,行业上市公司陆续披露业绩下行预告,光伏板块股价也遭遇重创。为积极“护盘”,29日晚间隆基绿能披露了董事长拟于次日实施首次增持的消息。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被处罚
根据披露的涉嫌违法事实,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石金科技”)董事长李某红于2019年8月向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连城数控”)董事长李春安介绍石金科技公司,并询问连城数控投资石金科技的意向,李春安当时没有明确意见。2020年6月2日,李某红再次向李春安发送拟合作方案,双方就连城数控拟参与石金科技定向增发股票事宜初步形成动议,随后李春安将与李某红的相关聊天记录转发给赵某平。赵某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了“石金科技”。
辽宁证监局认为,石金科技定增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2日,公开于石金科技披露定向增发股票事宜的公告日,即2020年10月29日。
李春安作为石金科技定增发行对象连城数控的董事长,按照相关规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内幕信息泄露给赵某平,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公告称,就辽宁证监局拟对李春安实施的处罚决定,李春安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李春安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辽宁证监局复核成立的,辽宁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李春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辽宁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隆基绿能则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仅为李春安个人,被处罚事项涉及的内幕交易标的并非上市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关事项。此外,李春安未在公司担任包括董事在内的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春安持有隆基绿能1.6亿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李春安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李振国和李喜燕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董事长将实施首次增持
2023年10月隆基绿能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钟宝申计划自2023年10 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1.5亿元。
1月29日晚间该公司披露,于当日接到钟宝申通知,其拟于2024年1月30日实施首次增持,后续将根据以上增持计划内容持续实施增持。
就在29日,A股光伏板块个股出现大幅跳水,Wind光伏指数下滑达5.8%。
个股中,TCL中环、晶澳科技、爱旭股份、嘉寓股份、德业股份、欧晶科技等十余股均在当日录得跌停,而晶科能源、锦浪科技、金刚光伏、帝科股份等个股当日跌幅也超过了10%。而在29日,隆基绿能收于20.4元/股,跌幅7.1%。
对比2023年初,隆基绿能近一年股价已实现腰斩,目前公司市值为1546亿元。虽然尚未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但从同业企业表现来看,过去一年隆基绿能的利润情况也或不乐观。
作为硅片大厂,TCL中环近日就披露,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42亿元至48亿元,同比下降29.6%至38.4%;扣非净利润为31亿元至36亿元,同比下降44.47%至52.18%。
隆基绿能在近日披露的公告中表示,从2023年第四季度到现在,光伏产业链的价格已经降至非常不理性的位置,基于这样的价格水平,光伏企业很难实现盈利,不利于光伏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第一季度是市场需求淡季,第二季度全球市场需求开始逐渐放量,预计将会对产业链价格形成支撑,推动产业链价格的修正。
但是隆基绿能也称,今年市场供给过剩的压力较大,如果产业链价格持续低位运行,那么财务状况脆弱、技术不先进的企业可能会被迫停产减产或者退出,届时行业实际供需不断趋于平衡,产业链价格或将回归理性。
责编:彭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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